1700多部AI短剧,打包只卖一杯奶茶钱两个小伙子的“发财梦”,把自己送进了看守所
“亲,9.9元全部打包发网盘,热门AI短剧一次性看个够!”
看到这样的链接,你会不会心动?几块钱,就能省下几十甚至上百块的付费点播费用,感觉像是捡了个大便宜。
但你可能想不到——你省下的这几块钱,正在把另一个人送进牢房。
01 一杯奶茶钱,换来了什么?
2024年初,一类画面精美、剧情紧凑的AI短剧在短视频平台火了。
这些短剧人物逼真、场景宏大,动辄收获百万播放量。它们来自某知名游戏公司打造的AI视频生成工具——用户输入原创剧本、设置镜头参数,就能“一键生成”影院级短剧。
制作精良,自然要付费观看。
单部售价几元到十几元不等,多部热门短剧销量达上千份。对于喜欢追剧的网友来说,一部部买下来,几十上百块就花出去了。
就在这时候,二手交易平台上出现了一批“良心卖家”。
“全网最全合集,9.9元打包带走”“一杯奶茶钱,省下好几百”——这样的广告迅速吸引了大批想要“薅羊毛”的用户。
买家以为捡了便宜,卖家以为找到了发财经。
他们不知道,这条“买卖”的终点,是法院的被告席。
02 他们是怎么“发财”的?
故事的主角,是两个年轻人——覃某某和沙某某。
2024年2月,他们发现了一个“商机”:付费AI短剧在二手平台上需求旺盛。
“当时不过是想搬运一下,赚点零花钱。”沙某某事后供述。
怎么操作?
很简单:从官方或非官方渠道购买这些AI短剧→用录屏软件翻录复制→按买家喜好整理进网盘→生成分享链接→用几元到十几元的价格在网上售卖。
一条“购买—翻录—上传网盘—分享链接”的灰色产业链,就这样形成了。
没有技术门槛,不需要资金投入——一台电脑、一个录屏软件,就是全部“生产工具”。
看起来像是在“捡钱”对不对?
但他们不知道,自己正在一步步踩进法律的“雷区”。
03 1700多部,2300元,8个月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AI世界同样如此。
2025年1月,版权方发现自家短剧被大规模盗录传播后,报了警。
公安机关顺藤摸瓜,很快锁定了覃某某和沙某某。
当办案人员打开他们的网盘时,吃了一惊:
至少1716部AI短剧被整整齐齐地分类存储,几乎覆盖了版权方官方平台的所有内容。
“我们发现时,涉及范围比较广,辐射了多个网上交易和购物平台。从数量上看,基本涵盖了我们官方平台的所有短剧,甚至持续更新。”版权方工作人员回忆。
从2024年2月到案发,他们总共卖了约200次链接,违法所得2300余元。
2300元——连一部像样的手机都买不起。
但这个“小买卖”的代价有多大?
2026年4月,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两人犯侵犯著作权罪,均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各并处罚金。
2300元的“利润”,换来的是刑事犯罪记录和数千元罚金。
这笔账,怎么算都亏。
04 AI短剧也能受法律保护?很多人不知道的事
也许你会问:AI生成的东西,也能算“作品”吗?
这是本案的核心争议点,也是很多人容易“踩坑”的地方。
毕竟,在许多人的认知里,AI生成的内容就像是“无主之物”,随便用用应该没关系。
这种想法大错特错。
法院在审理中发现,这些AI短剧并非简单的“一键生成”:
用户需要撰写原创剧本、设定人物和情节、选择场景和素材、调整镜头和参数……每一步都体现了人的个性化选择和智力投入。
也就是说,AI只是工具,人才是真正的创作者。
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指引也明确指出:AI生成内容是否受著作权保护,关键在于其中是否体现了“人的独创性表达”。
如果只是输入几个简单关键词让AI自动生成,那确实不构成作品;但如果像本案这样,用户对创作过程有强引导和控制,那生成的内容就受著作权法保护。
经鉴定,覃某某网盘里的视频与版权方的正版视频具有同一性——说白了,就是实打实的盗版。
05 为什么“卖得少”也会“判得重”?
可能还有人会疑惑:才赚了2300块钱,怎么就判了8个月?
这就涉及侵犯著作权罪的定罪标准了。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侵犯著作权罪不只看出违法所得,更看传播数量。
1716部——这个数字远超“500部”的入刑门槛。
法官在判决书中解释:这种行为一方面导致权利人的预期收入减少,严重侵害著作权;另一方面必然挫伤创作者的积极性,抑制优质内容产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换句话说,不是看你赚了多少,而是看你造成了多大的破坏。
哪怕一分钱没赚,只要你大规模传播盗版作品,同样可能构成犯罪。
06 谁在为“9.9元”买单?
回到开头的那个问题:9.9元“打包”AI短剧,到底谁在付出代价?
买家付出的是小钱,得到的可能是被清空的网盘和被封的账号。(版权方可以依据“通知—删除”规则,要求网盘平台屏蔽、断开侵权链接)
卖家“赚”到的是2300元,换来的是案底和缓刑。
真正买单的,是那些投入心血创作的原创作者。
如果人人都去花9.9元买盗版,谁还愿意投入时间、资金去创作优质内容?
没有创作者,哪来的好作品给大家看?
07 警钟为谁而鸣?
这起全国首例AI短剧侵权刑事案,向所有人发出了明确信号:
AI不是“免责金牌”,“生成”不等于“拥有”,传播不等于“免费”。
黄埔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在案件办结后这样说:
“AI领域不是法外之地,利用AI实施侵权犯罪或者对于AI技术、内容进行侵权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技术创新需要法治护航。”
这句话值得每个人记住——
无论技术怎么发展,法律的底线不会变。
无论内容以什么形式呈现,尊重原创、尊重版权的规则不会变。
下次看到“9.9元打包全网资源”的链接,点下支付键之前,不妨想一想:
你是真的省到了钱,还是正在成为侵权链条上的一环?
保护原创,就是保护我们每个人未来能看到的好内容。
这起案件的判决已经生效。但愿它敲响的警钟,能让更多人听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