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各地微短剧重点政策汇总!
- 2026-09-29 07:47:09
主编温静导读:微短剧产业持续火热,多地出台微短剧发展扶持政策,通过资金激励、资源整合、创作引导等方式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主编温静综合
最高奖励5000万!湖北一地出台措施推动微短剧发展


最高奖励300万元!河南省政府发文支持微短剧
近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支持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资金奖励、产业链完善、服务保障等多方面释放政策红利,精准对接行业发展需求与市场关切,全力推动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打造全国具有影响力的微短剧产业高地。

在内容创作传播方面,政策给出真金白银的奖励支持。对入选广电总局相关精品项目的优秀剧本,版权方可获最高30万元一次性奖励;河南省企业作为第一出品方的微短剧参评“五个一工程”奖,每部奖励10万元。同时,鼓励主流渠道传播与文化出海,在央视、省级卫视首播的剧目最高可获20万元、10万元奖励,上线网络平台播映收益超200万元的剧目可享最高20万元支持;入选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的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海外发行渠道建设最高补助100万元。
产业链完善提升是政策扶持的重点方向。《措施》明确,河南将打造微短剧产业发展集聚区,对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影视数字科技项目,最高给予300万元补助;培育播出平台与经营主体,对优质播出平台最高奖励300万元,分年度培育100家左右省级重点企业,优质企业最高可获100万元奖励。此外,深入实施“微短剧+”行动计划,对充分展示河南文旅资源、特色文化的微短剧,上线后最高给予50万元支持。
配套服务保障层面,多项便民利企措施同步落地。《措施》要求,微短剧备案审核效率大幅提升,普通项目5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重点项目最长1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搭建“一站式”服务平台,整合多部门资源降低拍摄成本,国有文旅资源向剧组免费或低价开放。版权保护与人才引育同步强化,设立微短剧版权登记专题窗口,探索建立版权服务与快速维权中心;行业优秀人才纳入省级人才引进计划,高校将开设相关专业,人才培训可享补贴支持。金融方面,微短剧纳入政府投资基金支持范围,开辟融资对接专区,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可享贴息。
为营造良好发展氛围,河南省将支持举办微短剧赛事、展映、产业大会等活动,探索建立行业评价体系与标准。同时,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发布自律公约,建立企业红黑榜与演员评测体系,引导产业规范健康发展。
此外,河南将统筹设立省级微短剧发展资金,各地也可设立专项资金配套扶持。所有扶持项目需在河南备案立项,政策实施遵循“就高不重复”原则。一系列政策的落地实施,将有效激发市场活力,推动河南微短剧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助力打造全国知名的产业高地。
山东12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快剧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费的决策部署,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广电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25〕6号)的要求,进一步丰富内容供给、拓展服务场景、释放消费活力,近期,省广电局会同山东省委宣传部、省委外办、省委金融办等11个省直部门、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剧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措施》强化“剧集+文学”“剧集+文旅”“剧集+科技”“剧集+金融”等理念,提出在“打造内容精品”“建强影视基地”“培育消费场景”“优化服务生态”“加大宣传推介”“强化人才引育”“对外传播交流”等七个维度聚焦发力,实施“影视基地三年提升行动”“影视拍摄科技赋能行动”“影视制作主体培育行动”等24个方面具体措施,明确责任分工,汇聚发展合力,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志性成果,为打造剧集产业发展新高地,建设文化强省作出积极贡献。具体如下:
在打造内容精品上聚焦发力
1 建立选题孵化机制
围绕齐鲁大地优秀传统文化、丰厚旅游资源、生动发展实践,面向全国征集、遴选一批现实题材、革命题材、历史题材、优秀传统文化题材等选题,定期发布重点创作方向和重点剧目选题名单,力争每年3-5部作品纳入国家重点项目,到2027年涌现出3-5部彰显山东元素、齐鲁特色的“现象级”精品剧目。(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广电局)
2 完善剧本转化机制
适时发布山东重点文学作品名单,组织制作机构、地方文旅、行业专家等开展需求对接,让更多山东山水、古迹、非遗等融入内容创作。持续办好山东省视听文学剧本大赛,努力打造国内一流的剧本赛事活动。举办重点项目系列宣传推介活动,搭建作家编剧、制作机构、主创团队等创作沟通平台,让更多山东故事“荧屏见”。(责任单位:省广电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作协)
3 探索协拍服务机制
成立剧集摄制服务机构,推出全景域的摄制服务指南,提供政策解读、事项办理、取景地、人才等咨询类服务。支持各地成立剧集产业服务中心(地接公司)和群演协会,提供取景道具、群演、影棚、器材、后期、交通、餐饮住宿等摄制资源服务,逐步形成“1+16”省市县联动的服务体系。鼓励各地将景区文保单位、革命旧址以及老街区、公园、工厂、文博场馆等,免费纳入拍摄取景地范围。(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
4 落实奖励扶持机制
按照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关于支持鼓励优秀文艺作品创作生产的十项措施(2025修订版)》(鲁宣办发〔2025〕23号)有关规定:“对列入中央和国家规划重大工程,或者围绕重大时间节点和省委省政府重大主题指定创作生产的剧集项目;‘好创意、好题材、好本子、好苗子’剧集创作项目;在央视一套黄金时段首播的电视剧、网络剧、短剧、电视动画片;在央视八套黄金时段首播的电视剧、短剧;在国内主要视频网站首页首屏重点推荐播出的电视剧、网络剧、网络动画片、微短剧;对代表山东获得《全国性文艺评奖改革方案》(中宣发〔2015〕34号)批准设立的常设全国性文艺奖项的优秀剧集作品给予扶持奖励。”按照山东省广播电视局《山东省省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精品创作传播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鲁广电发〔2024〕21号)有关规定:“对列入省级以上重点选题创作规划(计划)、进入实质创作阶段的剧集作品给予扶持;对在省级卫视、头部网络视听平台播出的剧集作品给予奖励。”(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广电局)
在建强影视基地上聚焦发力
5 实施影视基地三年提升行动
加强全省影视基地(园区)建设发展规划,支持青岛东方影都、临沂沂蒙红色影视基地、德州乐陵影视城、北方微短剧基地(藏马山)、东平水浒影视城等影视基地做强做大,打造链条完整、功能齐全、服务优质的“一站式”影视创作服务中心。鼓励各地将影视基地纳入区域发展战略,打造特色影视产业基地(园区),围绕剧集拍摄制作提供“一揽子”服务,2027年底力争全省推出500个优质外景拍摄地。(责任单位:省广电局)
6 实施影视拍摄科技赋能行动
支持各类影视基地提升新技术运营水平,充分运用虚拟拍摄、智能制作系统、AIGC等新技术,大力推动屏幕尺寸、时间长度、媒体介质等革新,建设一批高新技术摄影棚,打造一批高精尖的后期制作产业区。鼓励超高清剧集拍摄制作。支持各地引育高水平后期制作企业和团队,鼓励按生态链条重点引进、培育头部影视制作企业、头部播出平台和先进影视技术开发企业。(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广电局)
7 实施影视制作主体培育行动
支持国有影视企业改革创新、做强主业,打造具有较强创新引领力、国际竞争力的国有或国有控股骨干企业。关心支持民营企业,培育和整合具备较强创作经营实力的民营影视企业和制作团队。鼓励影视基地(园区)围绕剧集产业链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动产业链与创新链有机结合。加强与国内头部平台、制作机构、先进技术公司的合作,吸引更多优秀企业、项目落地发展。(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广电局)
在培育消费场景上聚焦发力
8 打造主题旅游线路
支持跟随热门剧集拍摄足迹,设计专属重温打卡之旅,通过场景复刻、NPC互动、科技赋能等强化游客跨时空、沉浸式体验,实现热门剧集从“内容爆款”到“文旅长流”的价值转化。支持外景拍摄地、传统旅游景区等再开发,推动环境优化和设施升级,强化山东元素植入,逐步创新培育一批小而美的剧游目的地。(责任单位:省广电局、省文化和旅游厅)
9 提升旅游文化内涵
鼓励经典影视内容的在地改造、影视服化道的在地活化,用“影视美食”“影视民宿”“影视旅拍”“影视文创”等,解锁各地“吃住行游购娱”新玩法,让漫游长廊区域游线内涵更丰富、特色更凸显。支持各地布局“影视+科技+文旅”产业项目,串珠成线、布线成图,逐步沉淀形成经典剧游线路生态版图。推出“剧游山东”印章护照系列活动,引导优质热播剧组织线下二次营销,丰富文旅产品供给。(责任单位:省广电局、省文化和旅游厅)
10 发布年度数字导览
发布“跟着影视剧去旅游”等年度数字导览,公布年度山东元素热播作品榜单和取景地榜单,绘制年度山东剧集旅游地图,介绍入榜热播作品,推荐取景地及周边美食、美景、美宿和人文交通等。推动开发上线影视取景地智能导航、经典片段语音导览等,提升数字导览传 播效能。(责任单位:省广电局、省文化和旅游厅)
11 打造文旅融合样板
推动影视文旅产业集聚,培育古镇影视文旅圈、海上影视主题岛、生态秘境影视村落群等类型融合样板,研发影视主题酒吧、餐厅、民宿等更多目的性、体验性、场景化、沉浸式的消费场景,实现影视拍摄、旅游观光、文创开发等全产业链流量互导、协同发展,实现从“单一取景地”到“全域影视故事场”的升级。(责任单位:省广电局、省文化和旅游厅)
12 提升剧集长尾效应
鼓励各地提前介入剧集项目,获取剧集信息、招引剧集落地,从前期创意、开机筹备、拍摄制作、宣发播出到衍生开发各环节跟进,推动剧集IP的文旅转化和衍生品开发,打造新的旅游资源、旅游产品,带动文化旅游新消费和剧集、摄制基地新提升。鼓励各地探索剧组在本地拍摄的奖励政策和促进摄制基地(园区)建设的激励机制,推动“一部戏带火一座城”。(责任单位:省广电局、省文化和旅游厅)
在优化服务生态上聚焦发力
13 打造产业服务平台
进一步增强“齐鲁嗨拍”功能,优化“视听+”、政策宣介、取景地宣推等板块,努力打造在全国有较强影响力的剧集产业服务平台。(责任单位:省广电局)
14 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对优秀剧集,从项目备案立项、特殊题材协审、完成片审查各环节开辟绿色通道。落实广播电视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剧目备案公示等全程网办,初审周期进一步压缩,营造贴心的服务环境。(责任单位:省广电局)
15 增加优质内容供给
建立台网协同合作机制,探索“多星联播”“联购联播”,推动优秀网络视听作品在电视大屏播出。(责任单位:省广电局)
16 创新金融服务模式
发挥省级政府投资基金对剧集产业发展支持作用。引导和规范各类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资本支持参与剧集创作生产。积极推动“政银保担企”多方联动合作,引导金融机构创新开发支持剧集产业发展的金融产品,为剧集项目融资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引导产业基地(园区)、龙头企业发挥作用,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增信服务。(责任单位:省委金融办、省广电局、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山东金融监管局)
在加大宣传推介上聚焦发力
17 开展全媒体宣推
对优秀剧集加大媒体宣推力度,围绕剧集播出的前中后期,开辟“跟着剧集+”系列专栏,组织传统媒体、网络平台、社交媒体合力宣推,推动优秀剧集实现“播出即爆款、收官仍长虹”的可持续影响力。协调相关行业支持行业剧集的宣推活动。支持制作机构在山东举办路演、演员见面会、作品进校园等线下宣推活动和助企、助农等公益活动。(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
18 做优热播话题带动
加强对热播剧集作品的关注和分析,加强热点话题梳理和引导,强化山东视角、文旅视角,做足细节宣传文章,化影视热播流量为文旅消费增量。支持山东元素热播好剧主创人员担任“公益推荐官”,打好“明星效应”牌,推出系列推介视频,开启“直播带景”“线上云游”等传播新业态。(责任主体: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
19 建设数字“鲁剧博物馆”
建设线上数字“鲁剧博物馆”和鲁剧数字资料库,对鲁剧作品、鲁剧人物、鲁剧拍摄地等要素信息系统化梳理、入库。推出“鲁剧拍摄地打卡地图”,及时动态更新,密集公益宣推。探索利用VR技术打造虚拟发布会等形式,助推剧集宣推。(责任单位:省广电局、省文化和旅游厅)
在强化人才引育上聚焦发力
20 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
建立行业人才培养机制,制定实施行业人才培训计划,为各级各类各层次行业人才量身打造培训课程。实施青年影视人才培养计划,每年进行一次系统培训。对于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优先申报全国性行业人才,参加全国行业人才培训交流活动。(责任单位:省广电局)
21 激励产业英才和新力量不断成长
对剧集企业产业贡献突出或荣获国际国内重大影视奖项和国家、省级重大影视荣誉的管理、技术、创作人员,符合条件的积极推荐参评“齐鲁杰出人才奖”“泰山学者”“泰山文艺终身成就奖”等荣誉,提供场地支持及项目资助。(责任单位:省广电局)
22 推动校企联办引育人才
支持省内高校剧集产业链相关学科专业建设,鼓励高校开办相关人才培养专业,鼓励省内高校与海外高校联合办学。积极推动高校与制作机构开展多类型、多模式的人才培养合作。鼓励相关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开展灯光摄影、美工化妆、后期制作等技能型、应用型职业教育。鼓励摄制服务机构、产业园区、摄制基地等开办实习基地。(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广电局)
在对外传播交流上聚焦发力
23 鼓励参加知名节展和版权交易活动
有计划地组织制作机构和作品参加戛纳、柏林、威尼斯、东京国际电影节和亚洲电视论坛、香港国际影视展等节展,以及国家部委和我省组织开展的国际版权交易活动,加大海外宣推力度,推动海外版权交易。(责任单位:省广电局、省委外办)
24 积极开辟海外传播新渠道
推动与山东国际友城深化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组织制作机构和作品开展交流活动,学习先进经验,推动更多中国气派、山东元素的优秀剧集作品破圈传播。支持举办中澳国际影视节。(责任单位:省广电局、省委外办)
加强对全省剧集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省广电局牵头加强日常业务联系和跟踪指导,做好日常工作调度和事项会商,形成工作管理闭环。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联动,打破业务壁垒,强化资源共享,推进分工协作,努力实现融合共赢。各地要积极探索创新,结合自身实际推出本地区的落实方案和政策措施等,培育出爆款项目,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志性成果,为推动剧集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文化强省作出积极贡献。
江西局开展“一市一品、百县百剧”精品创作,推动赣派微短剧繁荣发展

杭州临平:设立1亿元“大美临卓”产业基金
11月11日,第三届杭州・微短剧大会在临平如约启幕。临平围绕微短剧产业全生命周期需求,构建了完善的政策扶持体系:设立1亿元“大美临卓”产业基金,覆盖企业落地、创作生产、市场拓展等环节,全区200余家上下游企业集聚形成了以微短剧为引擎的大视听产业生态;推出微短剧产业政策与文艺精品扶持奖励政策,对爆款作品、头部企业给予专项奖励。开展“青年网络编剧成长特训营”“微短剧内容审核及创作提升专题培训班”等活动,全年培训各类人才超200人次,为产业发展汇聚“新鲜血液”。
政策层面,临平近期专门出台文化“新三样”专项扶持政策,单个项目最高补助可达千万元;同步实施“临云映客”人才计划,每年遴选35名新业态人才,给予精准支持。为进一步打通出海通道,临平还将构建出海综合服务平台,强化版权保护、税务合规、演员用工等配套服务,推动微短剧产业链与数据“回流”国内。
未来,临平将以文化出海为主赛道,吸引更多出海平台扎根落地;以营商环境为主引擎,提供全生命周期企业服务;以产业生态为主基调,深化“短剧+科技”融合,三年打造100部具有杭州辨识度的AI短剧、动画微短剧精品,系统构建一个更加开放、更富韧性、更具国际影响力的微短剧生态,巩固全国微短剧名城的核心底座。
上海:网络微短剧扶持举措来了,最高300万元支持
日前,上海市文旅局发布关于《2025年度上海市网络微短剧发展专项经费项目(第二批次)申报指南》的通知。此次发布的2025年度上海市网络微短剧发展专项经费项目(第二批次)申报指南中提到,重点支持以新技术、人工智能等赋能微短剧内容创制的项目。

在支持资金上,此次申报中明确专项经费主要采取事后支持、无偿资助方式安排使用。
其中,网络微短剧精品内容,单个项目支持比例一般不超过总投资的3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于获得国家级奖项、有特别影响力贡献的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经费扶持。
网络微短剧特色活动,单个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经费扶持。 网络微短剧新技术应用项目,单个项目支持比例一般不超过总投资的3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经费扶持。网络微短剧出海项目,单个项目给予最高50%的译制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长沙:发布10条措施支持微短剧产业发展
11月5日,以“文化科技融合创新 版权护航链通未来”为主题的2025马栏山版权保护与创新论坛在长沙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举行。论坛现场发布了《长沙市关于支持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措施”),出台10条支持措施推动长沙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 
按照措施,长沙将部署实施微短剧拍摄标杆基地建设、精品创作、平台生态企业引培、科技赋能、微短剧出海、要素保障等6个方面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企业等给予资金支持,支持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打造微短剧产业核心引爆地。“微短剧制作紧缺导演、演员等人才,制作成本较高,这一措施的制定和出台直击行业痛点,将为微短剧制作企业缓解发展过程中的压力。”天择微链副总经理李靓表示。 当天,“马栏山微短剧反盗版(版权保护)联盟”成立。12家版权企业开展签约,为微短剧版权保护注入新动力。
长沙:发布10条措施支持微短剧产业发展

四川:将微短剧纳入四川省重大文艺项目扶持和奖励政策

近日,四川省政府副省长胡云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微短剧赋能文旅深度融合发展工作推进情况,研究支持微短剧创作工作。
一是计划将微短剧纳入四川省重大文艺项目扶持和奖励政策,增设对微短剧创作的专项扶持资金,激励更多市场主体投身优质微短剧创作。
二是将制定推动四川省微短剧产业繁荣发展、赋能文旅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调动省、市(州)、县(区、市)拍摄制作微短剧的积极性。
三是分批次推出微短剧拍摄地清单,由四川省广播电视局、文化和旅游厅联合授予“影视拍摄点”,真正把四川的美景美地和人文历史深度融入微短剧作品中。
四是支持网络视听、超高清等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每年遴选9个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分三档分别奖补1000万元、800万元、600万元。
五是办好国际微短剧大赛和“锦绣天府 AI瞰四川”视频创作等系列征集展播活动,推出14条影视文旅推荐路线,推进影视与文旅深度融合、良性循环。
陕西五部门联合发布微短剧扶持措施

郑州出台新政助力打造“微短剧创作之都”
郑州市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郑州市打造“微短剧创作之都”工作实施方案(2025—2027年)》,一揽子有利措施进一步巩固郑州市微短剧行业持续向好发展势头,推动微短剧与郑州特色产业深度融合,不断壮大微短剧产业规模,着力打造郑州“微短剧创作之都”。
三年后,全市微短剧市场规模达百亿元
按照《实施方案》,郑州将全方位发力微短剧创作。培育一批微短剧拍摄基地(园区),重点打造1—2个具有影响力的微短剧全产业链基地(园区)。积极培育10家以上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微短剧制作、发行企业。
通过三年努力,争取到2027年,全市微短剧市场规模达到100亿元。

加强人工智能赋能微短剧实践。在文旅、普法、科普、非遗、品牌、经典名著、黄河、功夫等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微短剧+”融合新模式,打造一批具有郑州特色的“微短剧+”融合示范项目。
同时,带动微短剧内容提质升级,争取到2027年,创作推出50部左右具有引领作用和创新价值、展示“天地之中、黄帝故里、功夫郑州”城市品牌的微短剧精品力作。
实施8大“微短剧+”创作计划
围绕微短剧赋能千行百业,充分发挥郑州市相关部门优势,组织实施“微短剧+”各系列创作计划,引导微短剧与其他领域或行业相结合,讲好“郑州故事”,形成新的应用场景、商业模式、经济业态,带动微短剧内容提质升级,争取打造一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质微短剧。
“跟着微短剧去旅行”创作计划:继续组织“跟着微短剧去旅行—河之南·游郑州”主题创作活动,推出“微短剧+文旅”融合创新的精品项目,积极打造微短剧主题旅游研学线路。
“跟着微短剧来学法”创作计划:指导创作一批“跟着微短剧来学法”优秀微短剧,通过微短剧传播郑州法治社会建设成果与法治理念。
“跟着微短剧来科普”创作计划:指导创作一批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形式新颖、制作精良的科普类微短剧。
“微短剧里看非遗”创作计划:指导创作一批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非遗题材微短剧,开展“微短剧里看非遗”线下体验,促进非遗活态传承。
“微短剧里看品牌”创作计划:指导创作一批讲述郑州国有品牌、民营品牌及“老字号”创新发展故事的优质微短剧。举办“微短剧+品牌”评测专家会及合作交流推介活动,设立“微短剧+品牌”展台,集中展示本地品牌的微短剧作品。
“跟着微短剧学经典”创作计划:指导创作一批源于经典、观照现实的“经典”微短剧,让经典重新焕发生机和活力。举办“跟着微短剧学经典”展播活动,营造全社会学习经典、爱上经典的氛围。
“微短剧里看黄河”创作计划:指导创作一批多角度展现大河之美、文化之美、文明之美的微短剧,讲好新时代“黄河故事”。
“跟着微短剧学功夫”创作计划:依托“冲突剧情”自然植入功夫招式与场景,用师徒传承等感人故事情节传递中国功夫精神。联动“少林功夫”IP,探索打造“功夫剧情化”新生态。
加快培育微短剧全产业链经济
为推动微短剧产业的全链条发展,郑州从产业基地建设、人才队伍培养和技术创新应用三个方面同步发力。
加快打造微短剧产业基地(园区)
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要因地制宜,利用辖区内的古建旧厂、闲置楼宇等场所及文旅资源,积极培育出至少1个5000平方米以上功能完善、设施齐全、服务优质的微短剧拍摄基地(园区)或场景,并对现有的拍摄基地(园区)和场景进行提档升级,提升微短剧拍摄一站式服务功能。加快建成“写、拍、播、评、投”五位一体的微短剧产业发展品牌。
加快培育微短剧人才队伍
举办微短剧精品创作培训工作会,邀请行业专家授课,提升精品创作水平。结合“技能河南”建设,支持市属高校、有关社会组织或机构开展群演、拍摄、剪辑等技能培训,推进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校企协同育人,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努力培养“一专多能”的微短剧全链条专业人才。
加快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微短剧创新应用实践
鼓励探索运用人工智能新技术赋能微短剧创作实践,强化微短剧的多视角、互动感、虚拟性等新兴业态特点,打造郑州“微短剧+”创作实践示范项目,推动郑州市微短剧作品主题立意、内容质量、艺术水准不断提升。支持微短剧项目在文博场馆、景区、街区打造沉浸式体验空间,建设空间型虚拟现实体验项目,打造新型消费场景。
实施“郑州精品短剧”创作传播工程
健全微短剧推优机制,加强创作规划引导和跟踪指导,举办“文脉千年·剧说郑州”—微短剧剧本征集活动,评测推选一批微短剧精品创作,并予以政策支持。
同时,通过开设专题、专区、话题等方式,对优秀微短剧进行多种形式的展播推广活动,让好作品有好收益,正能量取得大流量。推动微短剧上大屏,让更多优秀微短剧作品在电视大屏播出,为观众提供更多优质内容。
湖南发布系列扶持政策 真金白银推动微短剧高质量发展
7月24日,湖南省微短剧高质量发展推进会在长沙举行。会上,湖南省广播电视局、湖南广播电视台、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长沙市望城区、天心经开区分别发布了相关微短剧扶持政策,以真金白银推动微短剧高质量发展。

湖南省广播电视局围绕“鼓励微短剧精品内容创作、打造微短剧编剧联盟、扶持微短剧拍摄基地建设、扶持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应用、扶持微短剧上大屏播出、扶持微短剧后期制作、扶持微短剧出海,以及扶持微短剧交易、展示、传播平台建设”等8个方面,推出微短剧扶持政策。该政策将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企业等给予资金扶持,包括对重要宣传节点规划重点选题创作的特别项目,给予作品制作方最高50万元资金扶持;扶持湖南省“微短剧+”创作计划项目,对精品作品给予每部最高20万元资金扶持等。
湖南广播电视台发布了微短剧智能创制及播出开放生态计划。该计划将从“开放平台生态、传播精品内容”“开放编剧生态、共创优质内容”“开放出海生态,共赢全球市场”“开放技术生态、赋能内容创制”“深化行业联动、赋能千行百业”等方面发力,构建“精品创制、横竖有戏”协同发展的优质内容供给产业生态。
“我们出台了全新10条人才支持政策,优秀团队最高可获300万元奖励。”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相关负责人向与会人员解读了“人才十条”“马驹计划”“马栏山出品”等园区系列政策。其中,以扶持有潜力的个人创作者和初创企业为核心设立1亿元“马驹计划”创新创业专项资金,每年出资2000万元。
长沙市望城区发布了《望城区促进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该措施涉及剧本创作、取景剧组、供景场地、基地企业等扶持奖励主体,共分为10条具体举措。为鼓励剧组在望城取景拍摄,望城将成立片场联盟委员会,为剧组提供政策咨询、场景对接等全方位保障,并对在望城境内拍摄完整剧集的给予每部剧3000元补贴。同时,为鼓励区内取景场地对剧组实行免费开放,望城将对符合条件的场景方给予每天1000元,最高10万元补助。望城还将对获得上级授牌的入规微短剧企业、基地给予最高40万元奖励,对运用AI、VR、AR、MR、XR等新技术的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天心经开区围绕基地建设、场景打造、入园拍摄、宣传推介、资金融资等方面,量身定制了专项扶持“十二条”。“我们将对获评国家级、省级‘文化+科技’示范性项目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省级授牌的微短剧产业基地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天心经开区相关负责人在发布扶持政策时说。
湖北省广播电视局发布《推动湖北省微短剧产业繁荣发展的若干措施》

今年7月,湖北省广播电视局发布《推动湖北省微短剧产业繁荣发展的若干措施》,推出八条措施,为湖北微短剧产业繁荣发展提供政策支撑和措施保障。
在优化市场环境方面,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微短剧制作机构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实行“3+5”审核工作机制,大幅缩短备案审查与成片审看时间,提高项目推进效率。
在内容创作方面,将坚持正确的创作导向,建立优秀选题项目储备库,大力实施微短剧赋能“支点建设”行动计划深入挖掘荆楚文化内涵,鼓励制作具有本土特色的精品微短剧。同时,通过举办主题原创创作网络视听作品创作展播大赛和剧本征集大赛,激发创作活力,提升微短剧影响力。
在培育产业基地方面,按照“政府推动、政策引领、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模式,打造一批优势互补特色鲜明的微短剧产业基地,整合资源,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同时,依托湖北省影视拍摄联盟,为剧组提供全方位的拍摄服务。
在提升服务水平方面,在微短剧企业聚集区域,设立微短剧综合服务专区,构建微短剧创作生产服务体系,打造集政策咨询、项目融资、企业服务、拍摄制作、版权交易、宣发推广等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平台。
在科技赋能方面,鼓励企业运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提升微短剧的创作效率和内容质量。推动生成式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在微短剧制作中的应用,探索科技与文化融合的新模式。
在资金扶持方面,对在湖北备案立项具有较高水准的原创微短剧剧本,按照每部最高不超过40万元的标准给予资金扶持;特别优秀或重大项目,按照每部最高不超过80万元扶持。对在湖北备案立项并取得《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的优秀微短剧,按照每部最高不超过50万元资金扶持。对特别突出体现湖北题材、湖北故事、湖北人物等湖北元素的优秀剧本和完成片,扶持资金在上述基础上还可上浮30%。
在人才培养方面,将微短剧创作经营人才纳入行业人才工程评选范围,支持高校与企业合作培养专业人才。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等活动,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
在微短剧出海方面,鼓励湖北企业与海外传播渠道合作,拓展国际市场。充分发挥好“视听中国·湖北传媒周”平台作用,加强对优秀湖北微短剧宣传和海外推广营销提升荆楚文化的国际影响力。
《若干措施》覆盖了微短剧产业关键环节,从内容创作到市场环境优化,从产业基地培育到人才队伍建设等,为全省微短剧产业繁荣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有力推动湖北成为微短剧创作与产业发展的新高地。韶关发布系列网络微短剧产业扶持政策
7月1日,由广东省广播电视局、省作协及市政府指导,韶关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体局、市文联主办的南岭微短剧创拍大会暨采风调研活动启动仪式在韶关丹霞影视拍摄培训基地举办。
会上,韶关发布系列网络微短剧产业扶持政策,将每年安排微短剧产业发展资金200万元,用于支持鼓励网络微短剧剧本创作、拍摄补助以及产业活动等,对含有韶关元素或韶关特色并具有较高影响力及示范引领作用的网络微短剧创作精品、落户韶关以及投资建设微短剧拍摄场地设施的企业团体给予扶持。
对包含韶关元素的微短剧,将在剧本创作、拍摄制作环节给予最高 50 万元补贴,鼓励创作者深入挖掘当地的自然风光、历史文化与民俗风情。同时,韶关将支持建设微短剧产业基地,为创作团队提供专业场地与配套服务,并协调丹霞山、南华禅寺等景区免费开放取景,降低拍摄成本。
此举旨在以微短剧为媒介,传播韶关文旅特色,吸引更多游客关注当地旅游资源。通过政策扶持与资源整合,韶关希望培育一批兼具地域特色与市场吸引力的微短剧作品。
深圳市微短剧产业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

今年7月,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印发《深圳市微短剧产业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
优秀剧本创作奖励
(一)奖励条件:
1.剧本已完成创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入选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剧本创作扶持计划;
(2)入选国家广电总局网络视听精品创作传播工程、原创网络视听节目征集展播、年度优秀网络视听作品推选活动优秀作品目录、“微短剧+”行动计划推荐等有关目录;
(3)入选广东省、深圳市优秀网络视听节目、原创网络视听精品项目、跟着微短剧游广东、省文艺精品扶持等有关目录。
2.剧本版权方或备案方为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实际从事微短剧产业经营的企业。同一剧本仅受理一家申报单位申报。
3.作品获得广东省《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或节目登记备案号,在网络视听平台上线播出。
(二)奖励范围:剧本研发成本,包括剧本创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人力成本、版权购买及使用费、版权登记保护费用、实地采访调研费用、会议及差旅费用等与所申报剧本的创作直接相关的费用。
(三)奖励标准:
1.入选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剧本创作扶持计划,经评审认定优秀并成功上线播出的微短剧剧本,按照不超过制作成本的30%,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2.入选国家广电总局网络视听精品创作传播工程、原创网络视听节目征集展播、年度优秀网络视听作品推选活动优秀作品目录、“微短剧+”行动计划推荐等有关目录并上线播出的,按档次给予每部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
(1)微短剧制作成本在100万元(含)以上的,最高给予30万元奖励;
(2)微短剧制作成本在30(含)至100万元(不含)的,最高给予15万元奖励;
(3)微短剧制作成本在30万元(不含)以下的,最高给予8万元奖励。
3.入选广东省、深圳市优秀网络视听节目目录、原创网络视听精品项目库、跟着微短剧游广东、省文艺精品扶持等有关目录并上线播出的,按档次给予每部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
(1)微短剧制作成本在100万元(含)以上的,最高给予20万元奖励;
(2)微短剧制作成本在30(含)至100万元(不含)的,最高给予10万元奖励;
(3)微短剧制作成本在30万元(不含)以下的,最高给予5万元奖励。
鼓励创作反映深圳题材、宣传提升深圳城市形象的剧本,可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50%的扶持额度。
同一家单位同一年度最多申报3个项目参评优秀剧本,评审通过后合计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同一个剧本同时满足上述1-3条申报条件中两条以上的,只需申报一次,评审通过后按照“就高”原则确定具体奖励金额。
(四)评审方式:专家评审、专项审计。
来深取景拍摄资助
(一)资助条件:
1.单部作品在具有深圳标识性的场景现场取景拍摄不少于5处;
2.作品对深圳城市形象提升和旅游宣传推广发挥了积极作用,如展示深圳积极正面城市形象、在国内外主流社交媒体产生较高讨论度、有效推动取景地成为热门打卡点、有效引导社会公众关注深圳文旅产品或服务等;
3.作品获得广东省《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或节目登记备案号,在网络视听平台上线播出后获得微短剧板块热度年度排名前100名;
4.申报单位为作品的版权方/备案方/承制方/出品方。同一作品仅受理一家申报单位申报。
(二)资助范围:拍摄制作过程中产生的劳务、差旅、场地/设备/交通工具租赁、服化道、版权、保险、后期制作等直接相关费用,不包括宣推、投流成本。
(三)资助标准:根据评审结果,分档次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原则上奖励金额不超过项目剧本研发和制作费用合计金额的30%。
1.项目主要取景点在深圳,剧情内容、台词等明确出现深圳元素,展现深圳地标建筑、交通及公众设施、旅游景点、特色街景等不同城市形象内容20次(含)以上、合计时长40秒(含)以上,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
2.项目主要取景点之一在深圳,剧情内容、台词等与深圳相关,展现深圳地标建筑、交通及公众设施、旅游景点、特色街景等不同城市形象内容15次(含)以上、合计时长30秒(含)以上,给予最高150万元奖励;
3.项目在深圳部分取景,展现深圳地标建筑、交通及公众设施、旅游景点、特色街景等不同城市形象内容10次(含)以上、合计时长20秒(含)以上,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4.项目在深圳部分取景,展现深圳地标建筑、交通及公众设施、旅游景点、特色街景等不同城市形象内容5次(含)以上、合计时长10秒(含)以上,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四)评审方式:专家评审、专项审计。
微短剧发行播映奖励
(一)奖励条件:
1.作品由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实际从事微短剧产业经营的企业担任发行方/版权方/承制方/出品方,并作为申报机构。同一作品仅受理一家申报单位申报;
2.作品已获得广东省《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或唯一节目登记备案号,并在网络视听平台上线播出。
(二)奖励标准:按照发行播映收益情况,给予不超过发行播映收益10%、最高100万元奖励。同一个作品在多个平台播出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奖励。
1.横屏作品在主要网络视听平台上线播出,发行播映收益不低于50万元的,给予不超过发行播映收益10%、最高100万元奖励;竖屏作品在主要网络视听平台上线播出,发行播映收益不低于50万元的,给予不超过发行播映收益10%、最高50万元奖励。
2.横屏或竖屏作品在其他网络视听平台上线播出,发行播映收益不低于50万元的,给予不超过发行播映收益10%、最高30万元奖励。
(三)评审方式:专家评审、专项审计。
精品微短剧创作资助
(一)资助条件:
1.作品围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统文化等题材策划创作;
2.作品由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实际从事微短剧产业经营的企业作为版权方/承制方/出品方/发行方/备案方,并作为申报单位。同一作品仅受理一家申报单位申报;
3.作品获得广东省《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或节目登记备案号,在网络视听平台上线播出。
(二)资助范围:申报项目剧本研发成本(参照第六条)和拍摄制作过程中产生的劳务、差旅、场地/设备/交通工具租赁、服化道、版权、保险、后期制作等直接相关费用,不包括宣推、投流成本。
(三)资助标准: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综合频道(一套)、中宣部电影卫星频道(CCTV-6)、电视剧频道(八套)首播;在国内网络视听平台首播、获得微短剧板块热度年度排名前50名的作品,根据评审结果,分档次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原则上奖励金额不超过项目剧本研发和制作费用合计金额的30%。
1.微短剧制作成本在100万元(含)以上的重点微短剧,最高给予200万元资助;
2.微短剧制作成本在30(含)至100万元(不含)的普通微短剧,最高给予30万元资助;
3.微短剧制作成本在30万元(不含)以下的其他微短剧,最高给予9万元资助。
(四)评审方式:专家评审、专项审计。
微短剧出口奖励
(一)奖励条件:
1.申报单位作为版权方/承制方/出品方/发行方在海外发行播映微短剧产品,同一作品仅受理一家申报单位申报;
2.项目出品质量高、传播效果好、社会反响佳,对于传播中国文化、讲好深圳故事有积极促进作用;
3.项目音频或字幕至少有一项使用外语。
(二)奖励标准:按照申报单位当年全部微短剧海外发行、版权及其他相关收入,分档次给予资助,最高100万元。
1.对满足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申报条件的,由我局推荐申报,获评后给予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50万元、重点项目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对满足深圳市重点文化出口企业认定申报条件的,由我局组织评审,获评后分档次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励。
以上两项资助可同时申报,如同时获评则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奖励。
(三)评审方式:专项审计。
同一微短剧项目可以同时申报第六条至第十条资助。同一申报单位、同一微短剧项目资助金额叠加后,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微短剧技术研发创新资助
(一)资助条件:
1.申报项目主要应用于微短剧产业的技术研发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微短剧创作工具研发、微短剧平台研发、微短剧出海应用研发、互动剧研发、微短剧相关SaaS、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技术的研发;
2.申报项目已完成开发并投入使用,且申报单位拥有申报项目知识产权;
3.申报单位为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实际从事微短剧相关产业经营的企业;
4.申报项目对提高微短剧制作及推广的效率和质量有明显提升作用。
(二)资助范围:与项目相关的建设投资、设备/云服务等软硬件购买或租赁、软件授权、研发、人力、宣传推广、运营管理等费用。
(三)资助标准:按照不超过实际投入30%比例,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给予资助。
(四)评审方式:专家评审、专项审计。
本规程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青海组织实施“微短剧+”系列创作计划
今年6月,青海省委宣传部、省广播电视局、省司法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科协等五部门联合在全省组织实施“微短剧+”行动计划,开展“微短剧+”系列创作计划。全省各地、各部门以及各高等院校等影视制作团体均可参与,对入选省广电局和国家广电总局“微短剧+”行动计划的优秀作品将给予重点关注和资金扶持。

“微短剧+”创作计划涵盖七个方面,包含挖掘利用青海厚重文旅资源,营造跟着微短剧“打卡青海”新风尚的“跟着微短剧去旅行”;围绕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条文及典型案例普法的“跟着微短剧来学法”;展现青海科技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有效探索的“跟着微短剧来科普”;围绕各种文化要素,结合经典文学作品的“跟着微短剧学经典”;讲述青海品牌创新发展故事的“微短剧里看品牌”;聚焦青海非遗资源,探寻青海非遗之美的“微短剧里看非遗”;展现青海黄河文化魅力的“微短剧里看黄河”。
该计划着眼服务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建设,聚焦培育弘扬青海“五个文化”,擦亮“山宗水源、大美青海”鲜明标识,通过发挥网络视听内容优势,赋能千行百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将流量优势引导转化为产业和市场优势,助力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各地、各部门,以及各高等院校等影视制作团体均可参与,对入选省广电局和国家广电总局“微短剧+”行动计划的优秀作品将给予重点关注和资金扶持。
广西:四大专项行动,推动“微短剧+文旅”
6月6日,广西发布了《2025年“微短剧+文旅”融合发展专项行动方案》,其中重点提及了四大专项行动。

它们分别是:实施精品创作行动,塑造“微短剧+文旅”新品牌;实施场景打造行动,构建“微短剧+文旅”消费新模式;
实施全媒体传播行动,助力“微短剧+文旅”融合发展;实施服务企业行动,扶持“微短剧+文旅”产业发展。
通过这四大专项行动,广西提出了年内有望实现的愿景:
到2025年底实现创作“微短剧+文旅”作品超过100部,全省微短剧产业总收入超过50亿元。推出一批现象级微短剧作品,带动打造一批现象级景点(景区),推动“微短剧+文旅”生态全面升级。

黑龙江:打造视听产业基地,筹备微短剧创作联盟
黑龙江省广电局发布《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局视听产业基地(园区)共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提出加速推进省内包括微短剧在内的视听产业聚集地建设工作,重点在哈尔滨、牡丹江、佳木斯等地和部分行业院校内打造视听产业基地(园区),夯实全域微短剧产业基础。
此外,筹备建立黑龙江省微短剧创作联盟也被提上日程。
江西广电局发布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在4月26日召开的中部地区微短剧产业发展联盟成立暨微短剧新质生产力高端对话活动上,江西省委宣传部、省广电局发布《关于促进江西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为江西微短剧产业“乘风破浪”提供政策供给和要素支撑。

10条措施聚焦微短剧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从拍摄基地、审批效率、金融扶持、版权保护、人才支撑等方面精准出招。
为鼓励创作具有时代特征、江西辨识度的优质微短剧,《若干措施》提出,对在江西取景不少于6处,充分展现江西特色旅游资源、江西特色文化元素的微短剧,给予奖励。凡参评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均有奖励,获得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给予1∶5配套奖励。对在央视和省级卫视首次播出,或者在头部平台上线播出反映良好的,分别给予奖励。支持微短剧“出海”,给予20万元至50万元不等的扶持资金。
推动拍摄基地区域化、差异化布局是重点。《若干措施》提出,将依托赣江新区、鹰潭拾方光影影视基地等,打造各具特色、错位竞争的微短剧产业基地(园区);发挥江西省丰富的旅游资源优势,打造文旅特色鲜明的微短剧拍摄基地;支持赣州、吉安建立革命历史题材微短剧拍摄基地,支持景德镇建立陶瓷题材微短剧拍摄基地,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立乡村振兴、特色美食等微短剧特色拍摄基地。对首次入选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者,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年接待剧组数量达50个以上且拍摄天数累计120天以上的产业基地(园区)或微短剧拍摄基地,给予相应奖励。
聚焦培育经营主体,《若干措施》提出,对首次纳入江西省规模以上文化企业统计的微短剧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对在本土注册、本土拍摄、本土平台上线的微短剧企业给予不超过年度项目投资额20%的资金支持。
甘肃陇南微短剧赋能文旅康养产业发展“十百千亿”工作方案
4月3日,甘肃省广播电视总台演播厅召开了“陇南市微短剧赋能文旅康养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发布会”。

为积极探索“微短剧+文旅”融合新模式,更好将微短剧流量优势转化为产业和市场优势,按照《陇南市微短剧赋能文旅康养产业发展“十百千亿”工作方案》,陇南市文广旅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印发了《陇南市微短剧赋能文旅康养产业发展扶持政策》,也叫做“黄金十条”。“黄金十条”通过8大资金奖补和2大政策扶持,为微短剧全链条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支持。
一是奖励剧本创作。对反映陇南题材、宣传陇南形象的并入选国家广电总局、甘肃省广电局优秀剧本征集项目的微短剧剧本,分别给予版权方一次性8万元、5万元奖励。
二是奖励取景拍摄。全市所有旅游景区、休闲街区、文化场馆等各类取景地向微短剧剧组免费开放。陇南各类微短剧基地(数字摄影棚),年内接待剧组数量达到10个以上且拍摄天数累计50天以上,正片在主要视频网站及短视频平台播出后,给予最高8万元的补助。
三是奖励上线播出。对推介陇南文旅元素、提升城市形象并在主要视频网站和短视频平台上线播出半年的微短剧,按照播放量,给予第一出品方最高15万元的补助。
四是奖励精品项目。对获得国家级荣誉的微短剧原创作品,给予第一出品方一次性50万元奖励;对符合条件并入选国家广电总局、甘肃省广电局相关短视频创作项目并上线播出的微短剧,分别给予第一出品方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五是奖励企业升规。对首次纳入我市规模以上文化企业统计的微短剧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
六是奖励集聚发展。对新认定为国家级和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的微短剧产业园区(基地),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补助。对符合条件的新建或改建拍摄基地(数字摄影棚),给予最高20万元补助。
七是奖励研发创新。陇南注册的微短剧企业在拍摄和制作中运用新技术提升质量和效率,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的补助。
八是奖励作品出海。对获得海外版权授权在海外主要平台播出,具有正确政治导向,传播陇南文化,讲好陇南故事的微短剧,给予第一出品方最高5万元的补助。
九是加强金融支持。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产品,企业筹建投资基金,为微短剧提供资金支持。
十是支持人才培育。符合条件的微短剧人才,享受陇南市相关人才优惠政策。支持行业协会、高校等与影视机构开展人才培养和交流合作。
福建设立微短剧专项扶持资金,三年3000万元!
3月27日,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发布《网络微短剧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省级设立“微短剧专项扶持资金”,安排3000万元分三年在精品孵化、剧本创作、拍摄制作、宣传推广等阶段予以扶持或奖励,力争3年内培育微短剧优秀机构100家,支持在福建拍摄、拍福建故事的闽派微短剧精品100部。

主要任务有:
一是培育创作队伍。鼓励优秀影视机构投入微短剧创作,吸引头部机构落户,将微短剧创作人才纳入人才引育范围。
二是闽派精品创作。推出“微短剧里看福建”系列创作计划,建立制作机构和地方需求的选题对接机制,挖掘福建特色题材,协调地方资源支持采风采访、项目论证、宣传推广、评议评奖。
三是打造创作中心。鼓励建设微短剧产业园区,打造“小而美”微短剧拍摄基地,完善拍摄服务体系,为微短剧制作提供便利。
四是提升管理服务。落实分类分层管理,探索设立微短剧内容审查分中心,推行全程网办,加快审批管理效率。各级构建促进微短剧产业健康发展的金融政策、财政政策等,加大对微短剧全产业链的扶持奖励力度。
五是对台对外交流。落实中央试点政策,支持台湾业者来闽设立机构、创作生产,加强闽台融合。支持出海合作,适应海外市场需求,进一步扩大闽派微短剧影响力。
山东发布十条措施全力助推微短剧发展
3月26日下午,第十二届中国网络视听大会正式开幕前夕,一系列精彩的发布仪式、论坛活动在成都率先举行。在“山东省推动微短剧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发布仪式”现场,山东省广播电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国华从大力缩短审核时限、提高优秀作品扶持奖励力度、打造微短剧摄制基地和拍摄取景地、推动微短剧跨界多元融合、健全微短剧版权保护推广机制、提升微短剧国际传播能力等方面,系统向大家介绍了正在蓬勃发展的“网络鲁剧”。

为推动微短剧行业高质量发展,山东省广播电视局多次到省内外开展调研学习,广泛征求业内专家、播出平台、制作机构等的意见建议,研究制定了《山东省推动微短剧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简称“鲁微十条”,包括实施微短剧精品创作工程、推动微短剧赋能千行百业发展、拓宽微短剧发行传播渠道、打造一批微短剧摄制基地和拍摄取景地、支持技术创新与应用、提高内容审核质效、健全完善保障奖励机制、引育高端专业人才、加强交流合作推动鲁版微短剧出海、健全完善版权保护推广机制十大举措。
例如在拓宽微短剧发行传播渠道的措施中,山东将打造微短剧播出平台,拓宽鲁版微短剧上线播出渠道。还将支持山东广电享TV、山东海看IPTV等平台开设微短剧剧场和视频点播专区;在健全完善保障奖励机制上,奖金尤为丰厚。重点奖励既有“奖杯”又有“口碑”的精品微短剧项目,例如对荣获“五个一工程”奖,或者荣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节目季度推优和年度推优的微短剧,对列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国梦 新征程”原创网络视听节目征集展播活动的微短剧,对在央视一套、八套黄金时段播出的重点微短剧等等,都将给予资金奖励。
山东省广播电视局先后制定印发了《山东省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管理办法》,全力打造济南、青岛两个产业聚集高地,鼓励烟台、潍坊、日照、德州等城市走在前列,带动全省网络视听行业高质量发展。
目前,山东已经形成了以青岛东方影都、沂蒙红色影视基地、德州乐陵影视基地、潍坊红高粱影视基地、德影城影视基地等为代表的山东影视摄制基地集群。支持济南长清区、青岛市北区等地打造一批场景齐全、配套完善的微短剧摄制基地,推动青岛市整合灵山湾、藏马山等资源,高起点打造北方微短剧产业基地,建立覆盖山东全域的微短剧产业联盟。
北京 “追光计划”国际微短剧大赛
3月14日,爱奇艺荧光之夜2025微短剧盛典在苏州文化艺术中心隆重举行。微短剧论坛上,北京市广电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杰群发表致辞并发布北京大视听“追光计划”国际微短剧大赛。

上海将投入5000万元资金扶持微短剧,升级推出微短剧“繁花”计划2.0
为全面梳理、展示上海市微短剧产业优秀成果,发挥上海视听产业优势,搭建促进微短剧产业新质发展的国际交流平台,树立行业品质标杆,推动微短剧产业精品化、规范化发展,3月20日,2025上海微短剧大会在上海展览中心举办。大会聚焦微短剧产业品质视听、创新增长、全球机遇等重要议题,邀请来自全球的微短剧产业链环节的各类机构共同交流,挖掘“微短剧+”等产业融合机遇,推动微短剧赋能千行百业,助力微短剧全球化发展。

会上,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上海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罗毅介绍,为支持上海微短剧产业做大做强,今年上海将继续统筹设立约5000万元的扶持资金。此外,2025年度第一批次的上海网络微短剧发展专项经费项目申报指南于近期发布。
罗毅介绍,为进一步响应广电总局实施的“微短剧+”行动计划,上海升级推出微短剧“繁花”计划2.0。
一是鼓励机构把创作触角深入伟大时代,紧紧把握时代主题,彰显时代精神,用小切口展现大主题,用小故事折射大时代,以深度的艺术实践讲好新时代上海城市发展和普通人的奋斗故事。
二是鼓励机构从中华文脉传承中取材,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寻根溯源,深入挖掘传统题材的时代价值,展现上海在传统传承与创新中推进文化自信自强的实践。
三是鼓励机构立足上海,放眼世界进行创作,充分利用微短剧这一新兴艺术形式,反映上海城市的澎湃活力。
“我们对质量最优的入选项目将加大支持力度,为入选的每个项目提供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资金扶持,并提供创作辅导、流量扶持、评奖评优、文艺评论、宣传活动等。”罗毅说。

当天还启动了“拍在上海”上海微短剧摄制“一站式服务”联盟,该项目由上海市影视摄制服务机构牵头,联合30余家拍摄基地、取景地等,进一步促进上海微短剧拍摄服务体系建设,为剧组来沪拍摄提供“拍摄-制作-出海”的全方位、高质量服务,助力沪上微短剧创作生产。
“浙里微光·微短剧+”创作计划启动

江苏广电局:开展“微短剧+”主题创作征集推广活动
重庆广电局:深入推动实施“微短剧+”八项创作计划
陕西省广播电视局制定“微短剧+”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吉林省广播电视局开展“一市一剧”微短剧创作计划
吉林省广播电视局开展“一市一剧”微短剧创作计划,并发布《关于开展“一市一剧”创作计划的通知》。
“一市一剧”是指充分发掘地方资源、发挥地区优势、发扬地方特色,围绕吉林省乡村振兴、名城名镇名村、产业园区、传统文化、国家文化公园、城市景点、自然景观等创作方向,支持鼓励每个市(州)在2025年各推出至少一部在省规划备案的具有较高思想内涵、艺术水准、社会评价的精品微短剧(或网络剧、网络电影、微电影)。

对纳入“一市一剧”创作计划推荐目录的项目,吉林省广电局择优给予制作补助,并向广电总局推荐争取资金扶持,申报省级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给予扶持或奖励;取得《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并通过网络视听平台播放的,择优推荐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影视服务局给予剧本创作奖励和剧组在吉拍摄补助。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等9部门发布《关于实施“微短剧+ ”行动计划赋能千行百业的通知》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等9部门发布《关于实施“微短剧+ ”行动计划赋能千行百业的通知》。

宁夏广电局:启动“微短剧+”行动计划
河北广电局:进一步推动全省微短剧高质量创新性发展
河南广电局:七项创作计划、五项具体措施

